首页
Loading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教育文件 > 正文

江西省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3/7 16:14:15 人气:392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江西省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充分调动全省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引导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晒课,不断丰富优质教育资源,供广大教师学习借鉴。

  根据教育部部署,为确保质量,在晒课基础上,各地向省级推荐“优课”总量不超过2700堂(国家课程2400堂,省地方课程300堂),各地具体推荐数额分配见附件。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从中确定省级优课,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800堂国家课程参加部级“优课”评审。

  二、活动组织

  本项活动由省教育厅统筹,省教研室具体负责,省电教馆配合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落实活动经费,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共同推进活动开展。

  各级教研部门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牵头负责活动各项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教师积极参与。要成立专家组,积极指导教师开展晒课,提高晒课质量。

  各级电教部门承担活动条件保障工作,负责为学校和教师在晒课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积极帮助教师做好晒课工作。

  三、活动范围

  全省所有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自愿参加。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网上晒课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实名登录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xeduyun.com/)或国家平台“一师一课”栏目( http://1s1k.Eduyun.cn ),利用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1.晒课范围

  (1)国家课程晒课。“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今年新增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内容,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2)地方课程晒课。“晒课”教材为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义务教育《美丽江西》、初中《劳动与技术》、普通高中《人杰地灵话创新》和《学生生涯发展规划指导》)。

  地方课程晒课只组织省级评选,不参加部级优课评选。

  2.晒课节点

  活动产生的巨量资源有效提高了国家基础教育数字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要求,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不再开放晒课。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省级、部级优课评选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要求画面清晰,片头不得出现与本活动无关的信息。

  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不得用与教材内容不匹配的年级学生进行教学和录课,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对于抄袭的,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4.上传时间

  不同学段传课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4-6年级: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1-3年级: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4月1日-6月30日;

  高中:6月1日-8月31日。

  (二)推荐遴选“优课”

  “优课”遴选推荐采取县(区)、市、省分级评选、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地原则上同一年级同一学科同一版本同一节点只推荐1个“优课”课例参与省级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向省教育厅推荐“优课”截止时间为9月15日。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评审推荐的规则和标准,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使所推荐“优课”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部级遴选结束后,未被评为省优和部优的,国家平台将逐步移除,请各地各校及教师按需做好备份。

  (三)开展应用推广

  各地要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部级和省级“优课”成果。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可依托国家平台继续开展“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开展相关活动。要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鼓励师范院校利用“优课”开展案例教学。

  五、活动奖励

  为营造活动良好氛围,省教育厅将对省级“优课”进行表彰,并视情况开展省级优秀教研在线会客室评选和优秀活动管理员评选表彰。

  六、有关事项

  1.各地要组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专家团队,承担“优课”评审等任务,开设网络“学科教研工作室”,组织开展优质数字资源在课堂中的应用指导与讲座,为教师晒课提供指导。

  2.各级教育行政、教研、电教等部门及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支持和激励政策,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要主动听取学校和老师的意见,坚持自愿参与原则,认真细致做好项工作。各中小学校要为教师参与活动提供时间、技术和条件保障,做好教师资格审查和晒课审查工作。

  3.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于3月1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活动的行政人员、教研人员、电教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手机)报省教研室。

  七、省教育厅联系人

  1.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张桂儿

  联系电话:0791-86765130,邮箱:guier@126.com

  2.省教研室 胡元生

  联系电话:0791-86765883,邮箱:1761401159@qq.com

  3.省电教馆 魏刚

  联系电话:0791-88516136,邮箱:89062394@qq.com


    本文网址:http://www.wzdh123.cn/show.asp?id=469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更多>>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编辑推荐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