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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7/5 15:36:31 人气:551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永丰县教育体育局

永教体字〔2021〕77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吉安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班主任”推荐以及永丰县“十佳师德师风标兵、最美班主任、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吉安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含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班主任”推荐范围和名额(45名)

  1.吉安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从事一线教学工作5年以上,近三年个人获得过县级以上“师德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综合荣誉称号、近三年师德师风考核至少两年为优秀。我县推荐名额9名。

  2.吉安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教育体育局机关、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其中评选出不超过30%的优秀校长,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书记,担任校级正职领导3年以上。我县推荐名额9名。

  3.吉安市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从事一线教学工作5年以上。我县推荐名额9名。

  4.吉安市优秀乡村教师评选范围: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5年以上,且现仍在乡村教师岗位,不包含县镇(指城关镇)学校任教的教师。我县推荐名额9名。

  5.吉安市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在担任班主任的教师。我县推荐名额9名。

  6.以上评选推荐对象原则上各校(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以校为单位,小学以乡镇为单位,下同)推荐名额分别不超过1名,班级数50个以上的分别不超过2名。县教体局根据各校报送情况择优推荐。

  (二)永丰县“十佳师德师风标兵、最美班主任、优秀教师” 评选范围和名额(150名)

  1.“十佳师德师风标兵”全县评选10名,原则上各校推荐1名,教体局根据各校报送情况择优评选。

  2.“最美班主任”全县评选30名,原则上各校推荐1名,班级数50个以上的不超过2名。教体局根据各校报送情况择优评选。

  3.“优秀教师”全县评选110名,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名额分配原则:根据学校规模大小,综合考虑近2年教学质量情况进行分配,其中10个名额用于表彰事业心强、管理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社会公认度高的校长。教体局根据各校报送情况择优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推荐吉安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含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见附件9《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二)评选永丰县十佳师德师风标兵、最美班主任、优秀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教书育人使命担当,认真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教书育人事迹感人、业绩突出。从事一线教学工作5年以上。

  2.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对自己严格要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高尚,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3.坚持教学一线。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一直承担一门以上学科教学的专任教师。

  4.教学业务精湛,教学成绩优秀。教学理念先进,因材施教,深受学生爱戴;着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能够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

  5.各项评选细则分别见附件。坚持荣誉表彰向基层和教学一线倾斜、向思政课教师倾斜的原则,长期在边远山区学校工作,师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社会威望高的,可突破名额推荐。

  (三)参加评选永丰县优秀教师的校长须符合以下条件:

  1.教育理念先进,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目标明确,学识水平和治校能力在全县教育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学校管理工作有特色,有成效。

  3.有突出的实绩,所主持工作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人才培养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在全县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4.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师德师风素养高,近3年,学校未因安全事故、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体罚学生等行为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处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发生过教育教学事故、曾经受过县级以上通报批评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2.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或违规办班收费的;

  3.违规乱订教辅材料或让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的;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5.其他违背社会公德行为的。

  三、推荐评选办法

  1.学校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学习评选表彰文件并动员教师申报。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评选人员进行量化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推荐人选,经学校班子会研究决定,并报局包片领导审核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推荐人选分别填写《吉安市****评选申报表》《吉安市****推荐名单汇总表》以及《永丰县2021年评优评先推荐登记表》《永丰县20201年评优评先信息汇总表》。同一名教师可对照评选条件要求同时推荐参加市级和县级荣誉评选,但只能推荐其中一项优秀类型。表现优秀,成绩突出,推荐为“永丰县十佳师德师风标兵”而落选的,县教体局将视情况推荐参与县级优秀教师竞选。

  2.担任了统考科目教学任务,且教学成绩优秀、符合县优秀教师评选条件的校长,可不占单位名额直接参加评选,但比例控制在该项目评选名额(100名)的3%。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推选工作。各学校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的原则,采用自下而上、民主评选、公开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的纪律规定,不得徇私舞弊。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在全县通报批评。对在评选工作中有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该校校长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三)填报材料要求。

  1.推荐吉安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班主任”按要求填报《吉安市****评选申报表》《吉安市****推荐名单汇总表》,另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要以事例为主,突出亮点。必须提供事迹材料中所涉及到的成果认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学校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包括:班主任证明,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等次证明。

  2.推荐永丰县“十佳师德师风标兵、最美班主任、优秀教师”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另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用A4纸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要以事例为主,突出亮点。必须提供事迹材料中所涉及到的成果认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学校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班主任证明,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绩效评价等次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

  3.推荐评选人员有关材料的纸质稿和电子版请按时间安排报送局人事股,联系电话:7123811,电子邮箱:yfxjyjrsg@163.com,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收集材料时间安排:7月12日小学、7月13日初中、7月14日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非义务教育学校。

  

  附件:1.永丰县2021年度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永丰县十佳师德师风标兵评选细则

     3.永丰县评选“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校长评选细则

     4.永丰县最美班主任评选细则

     5.永丰县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6.永丰县评优评先推荐登记表

          7.证明材料样式

     8.永丰县2021年评优评先信息汇总表

     9.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永丰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8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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