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oading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教学研究 > 网络教研 > 正文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实施中的问题与新课标的考量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7/9 16:04:27 人气:68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实施中的问题与新课标的考量*

肖广德1,黄荣怀2

(1.河北大学 教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2.北京师范大学 智慧学习研究院,北京 100875)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课程实施环境等条件的变化以及人们对信息技术课程价值认识的深化,高中信息技术课程逐渐暴露出课程定位、课程内容选择、课程结构设置等方面的问题。新修订的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以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为统领,基于学科大概念选择确定课程内容,分类规划课程模块,以突破课程内容工具化的局限,提高选修内容的可选择性与适应性,倡导以项目式学习综合促进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形成。

关键词: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

一、引言

《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试行)》颁布之后,全国各省市自2004年陆续开设了基于课程标准的信息技术课程。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开设与其提升学生信息素养的价值分不开,也符合21世纪之初国际上对于信息技术课程价值的认识。对于信息技术这样一门相对年轻的学科,十多年的实施过程,也是不断探索和反思的过程。伴随时间的递增、课程实施的深入,一些问题逐渐显现,特别在课程的定位、课程内容的选择、课程结构等方面的设置逐渐与时代发展相脱节,甚至成为影响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健康发展的障碍。基于教育部实施的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施现状调查研究,本文概述了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实施过程中的几个最为重要的问题,并探讨了新修订的课程标准在应对策略上的考量。

二、信息技术课程实施中的问题

(一)面向一般素养培养的信息技术课程已不能完全满足学生的需求

21世纪之初,关注信息时代学生的信息素养,成为教育的一种主流思想。信息技术课程是提升学生信息素养的主要依托。然而,面向一般素养培养的信息技术课程,教学更多地关注了纯技术性的操作技能,教学的结果偏向于如何使用诸如办公软件之类的各种工具,致使学生仅能习得一些简单的软件操作技能,解决一些简单的问题,学生普遍缺乏高级的计算机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英国的信息技术课程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1]

目前的信息技术环境与课标制定之初已经有了较大的改变,在新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学生从小就有较多的机会从家庭、社会接触并学习一定的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的推进也为学生提供了一定的信息技术基础教育。调查发现,高中学生在小学学过信息技术课的比例达到65.8%,在初中学过信息技术课的比例已达到79%。在新的形势下,人们普遍认为高中信息技术课的内容不能停留在软件操作层面,希望多一些能培养学生信息技术综合应用能力、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利用信息技术创新设计能力的内容。

(二)课程受重视程度与其作用不相称

人们普遍看重信息技术课程的价值,认为其在培养学生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信息技术能力是发展学生终身学习能力的重要因素。 但是,整体上看,信息技术课程在整个高中课程体系中的地位较低。信息技术课程在学校是否受重视,与学校领导的认识至关重要,对信息技术课、信息技术教师的地位产生决定性影响。教育质量好的重点学校,受高考压力影响小,信息技术课普遍得到重视,开课情况较好,开课效果较好,但就受重视程度而言,人们普遍认为和高考科目无法相比。在普通学校,甚至包括一些较好的学校,因不是高考科目,导致课程在学校中不被重视,信息技术教师通常有很多兼职工作,甚至出现了课程受重视程度比课标实施前倒退的现象。

(三)教学主要是技术的简单操练和基本知识的简单记忆

信息技术课标在课程设计上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技术能力与人文素养的双重建构,注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相互融合,课标的指导思想体现了现代教育教学理念。

但是,在日常课堂教学中,绝大多数信息技术教师仅关注了软件的操作技能及基本知识的简单记忆,课标研制中融入的先进理念难以落实到课堂教学实践,即便是优秀的教师和课程研究者逐渐探索形成了一些适应这门课程特点的典型教学方法,例如任务驱动教学法、主题探究教学法、范例教学法、游戏教学法,甚至这些创新教学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其他学科的教学革新之中,在中小学教育中起到了引领作用,但先进的教学方法也没能被广泛推广,未能为课程的价值实现增加砝码。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较为复杂,以下三个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其一,会考考试大纲主要关注基本概念、基本技能的测评。首先,从会考的要求看,大部分会考考试大纲的内容主要关注基本概念、基本技能的测评;其次,大部分地区的会考采用联网的机考方式,且采用自动判卷的机考系统,致使更便于考核学生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操作能力;最后,会考考试的难度通常较低,考前大量做模拟题、突击复习、机械记忆题库的现象较为普遍。评价是对课堂教学最有效的引导手段,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受会考的导向和制约,让学生顺利通过会考成为大部分教师关注的目标,教学中主要以考纲为指导,工具软件的操作与基本知识的识记自然成为教学的重点。其二,课程内容与预达成的教学目标之间缺乏直接的逻辑关联。从一线教师到教研员,甚至包括许多专家对哪些内容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在理解上有巨大差异。在常态课教学中,一线教师更关注知识与技能这一维度的教学目标。其三,课程缺少稳定性,优秀师资不足。从计算机课程到信息技术课程转变的过程中,历史积淀下来的具有稳定特性的内容较少,课程的目标与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除少数优秀的教师之外,绝大部分没有相应的知识、理念及足够的精力研究课标的要求,更多地沿用了从计算机课程中汲取的经验来指导信息技术课程,关注一步一步的操作与基本知识的记忆,就成为他们教学的重点。

(四)选修模块未能针对高中之后的发展需求对学生进行有效分流

信息技术课程共包含一个必修及五个选修模块。必修模块为国家规定的必学内容,每个学生都要学习。五个选修模块是必修之后的后续学习内容,五个选修模块并列存在。然而,无论就内容的特性来讲,还是就内容的难易程度来讲,还是从五个模块的师资力量来讲,还是从易测评性来讲,这五个选修模块之间的特质差别巨大,导致选修率差别巨大。从实际的调查结果看,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两个模块内容操作性较强,难度较低,可测性较高,因而选修量较大。算法与程序设计、数据管理技术和人工智能初步三个模块的内容可操作性较低,对理论知识和逻辑思维的要求较高,难度较大,除算法与程序设计仅有少量的选修外,数据管理技术和人工智能初步两模块更是因师资水平、软硬件配置不到位,难以实施。

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未将五个不同特性的模块加以区分,没能针对学生在高中之后的发展需求进行有效分流。对于信息技术这样一门相对弱小的非高考科目来讲,五个选修模块平行设置的方法,自然会导致教育管理部门、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对容易、能尽快通过会考、尽快修满学分的模块。另一个重要原因来自于选修制度的缺陷,虽然五个模块是选修模块,但选修的决定不能由学生做出,通常是由地市一级的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师资、环境、易测评性等条件决定本地可选的模块。

(五)学段之间衔接薄弱、模块之间衔接不当

首先,由于信息技术课仅有高中阶段的课标,而没有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标,也就没有关于不同学段应该学习哪些内容的统一规划。大量的实证调查数据表明,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的内容已不符合目前学生的需求。一方面,必修模块的内容范围与义务教育阶段的内容有较多重复,尤其是Word、Excel、PowerPoint及网络应用的内容重复率较高,而且学段之间的难度梯度较小,甚至有的地方初中信息技术课的难度比信息技术基础模块的要求还高。另一方面,义务教育阶段没有统一的开课标准,导致学生起点水平差异较大,有的学生在初中就已经具备很好的信息技术技能,有的却没摸过鼠标。

其次,信息技术基础模块被设计成一个过渡模块,为后续选修模块的学习奠定基础,因而,必修模块涉及了几乎所有选修模块的内容,但深度较浅,可以形容为“蜻蜓点水式”地将所有选修模块的内容提及一遍。这样的设置导致在必修模块有限的课时内,不但没能把一些复杂的内容讲清楚,而且给学生造成了一些不良的印象,给教师的教学造成一定的困难。如果将深度与难度增加一点,就会与选修模块内容有较多重复,如何界定必修和选修之间的难度、内容成为重要问题。在教学实践中,大部分教师没有严格遵循现有模块的划分,必修模块内容与选修模块内容的界限已被打破,换句话说必修模块与选修模块各自覆盖的范围是什么,人们有不同的认识。

(六) “2+2”的学分结构致使选修课与其他学科的选修课开设步调不一致

信息技术课标规定,修满4学分是取得高中信息技术毕业资格的最低要求,其中必修2学分,选修2学分。一方面,信息技术课的必修模块开课时段通常设置在高一第一学期,选修模块设置在高一第二学期或到高二第一学期,年段设置比较合理,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必修模块的课程只开设一个学期,其他学科的必修模块都要开设两个学期,当信息技术课需要开设选修模块时,其他学科还在开设必修模块,若此时开设信息技术课选修模块,如果一个班的学生选修了不同的模块,就需要打破常规的班级设置,而这样又影响了其他学科的课程。

三、新课标的考量

(一)凝练面向学生发展的学科核心素养,凸显课程的育人价值

新一轮高中课标修订呈现出明显的特点,课标立足于我国高中教育发展的新阶段,将立德树人作为课标修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了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对课程建设的统领作用。根据课标修订核心素养研究组给出的定义,核心素养是学生在接受相应学段的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质和关键能力。核心素养的提出实现了从学科本位、知识本位到育人本位、学生素养发展本位的根本转型。一个学科的核心素养则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指学生学习该学科之后所形成的、具有学科特点的关键品质和能力。

就信息技术学科而言,研制学科核心素养,可明确信息技术课程培养的学生能力品质,凸显信息技术学科的育人价值。研制信息技术学科的核心素养,必须考量学生的基础、社会发展的需求、人们对信息技术课程价值的认知等条件。首先,新成长起来的学生基本上都是数字一代,特别是进入高中阶段的学生,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具备了一定的信息技术基本知识与基本能力,对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有更高的要求。其次,从社会生活环境的信息化程度看,我国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有了大幅提升, 2012年时中国信息化发展总指数就已经达到0.756[2],而且,十八大报告明确把“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信息化本身不再只是一种手段,而已成为发展的目标和路径。高速发展的信息社会,不仅需要大量懂知识、能应用的一般信息技术人才,同时需要大量高端信息科技人才,引领信息技术创新,抢占世界信息科技和产业竞争制高点。再者,相比2003版课标编制时的情形,所面对的学生基本上都未曾接触过信息技术,信息技术课程更多地承担了推广和普及的作用,所选择的课程内容主要面向日常工具软件的使用。而从目前的情形未来看,信息技术课程的价值取向需要超越技能操作,探究技术背后的方法、思维的需求越来越高。

从国际上信息技术课程发展动向看,信息技术课程中大量增加科学性、原理性的内容。计算思维已被纳入美国CSTA K-12标准(2011修订版)中,英国2013年的新课程计划将计算机科学要作为信息技术教学的一项重要的教学内容来发展,澳大利亚2015年制定的新课程方案将计算思维作为其新信息技术课程的重要内容。另外,欧盟核心素养、美国21世纪技能、地平线报告等国际性研究成果,以及PISA、STEAM教育和创客教育的理念及实践内容,都大量强调了信息技术课程内容的理论性和科学性。

基于上述情况的变化,信息技术学科需要在高中阶段提高课程培养学生的能力层次,在确定核心素养时应着眼于学生的发展,所确定的核心素养应兼具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另外,从高中学段的特点看,高中仍然处于基础教育阶段,并衔接高等教育,因而高中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需要培养学生最关键、最必要的基础素养,而不是大学的专业能力。基于各方面条件的考量,确定了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和信息社会责任四个核心素养。

信息意识是指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是影响学生在信息社会终身发展的一种基础能力品质。计算思维强调让学生从本质上理解各种与信息技术相关的事物与现象背后的机理,从原理和方法层面思考信息技术的问题解决方案[3][4],可使更多的学生成为未来信息技术的创新者[5],在社会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的时代,这是适应学生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双重需要的一种基础能力。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学生在信息时代完善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效果的有力保证,是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发展自我的一种关键能力。在信息社会、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融合在一起,在劳动工具、生产方式、交易方式、产业结构、生活方式、聚居特点乃至组织结构等方面正在形成新的形态与机制,信息社会责任是一名合格的社会成员必备的品质,是个体在文化修养、道德规范和行为自律等方面应尽的责任。

信息技术学科四个核心素养是学生在信息技术课程学习后所获得的知识、能力和态度等的综合表现,形成为一个品质能力体系,突出了信息技术课程在学生发展中的作用及不可替代性,使得信息技术课程可以像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一样,建立相对稳定的课程内涵和核心价值[6]

(二)设置核心素养的预备级水平,协调与义教之间的衔接关系

课标在确定四个学科核心素养的同时,也确定了学科核心素养的三个等级水平,以及不同等级水平下的细则条款,用以规划高中阶段学生学习信息技术课后所能达到的学科核心素养的不同等级水平。

为了解决高中与义教之间学段衔接性较差的问题,课标特别确定了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预备级水平,指出了学生进入高中时应该具有的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水平。预备级的确定为义教阶段提供了参考标准,使得义教与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任务有了明确区分,这也为日后对义务教育阶段与高中的信息技术课程进行一体化设计,建立涵盖小学、初中、高中的系统的信息技术课程体系奠定了基础。

预备级水平的确定,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不只是高中阶段的任务,包括小学和初中在内的整个基础教育阶段应从学段的特性、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等级的核心素养培养标准,建立相互衔接的、一致的课程内容体系。

(三)依托信息技术学科大概念,遴选基础性和时代性并重的课程内容

信息技术课程到底应该涵盖哪些内容,一直是困扰学科发展的重大问题。为了能在庞杂的上位学科知识体系中,选出适宜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新课标确立了在落实“立德树人”和课程改革要求的基础上,以核心素养为导向,依托信息技术学科大概念,遴选基础性和时代性并重的课程内容的原则。

依据信息技术课程的特征,在梳理上位学科相关重要概念的基础上,信息技术学科确定了包括数据、计算、信息系统和信息社会在内的四大核心概念。数据是信息的载体,是信息技术加工计算的基本对象,有效加工处理各种类型的数据,发展形成了丰富的信息技术。算法是形成数据加工处理方法的基础,影响着数据加工处理的成效,也是发展形成新的信息技术的基础。信息系统是信息技术的物化或具化,各式各样的信息系统是人们应用、认识、理解信息技术的基本对象。信息社会是信息技术发展对人类社会影响的结果,认识、理解信息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活动的社会形态,适应并遵守相应的规则,是在信息社会生存并能有效发展自我的前提。这四个概念彰显了信息技术学科的本质,能有效发展学生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核心认识、关键能力和必备品质,可突出学科核心知识对学生信息技术核心素养的发展功能,因而构成了高中学生在信息技术学科应该掌握的核心大概念。

依据信息技术学科的核心素养,以及总体课程方案和高考改革方案,信息技术课程的必修模块要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选修模块应该能够促进学生的个性深度发展,信息技术课标确定了如表1所示的基础性和时代性并重的课程内容模块。基础性内容强调让学生从理论层面与科学视角理解信息技术的实质,是所有学生学习的共同基础;时代性内容侧重于让学生切身感受具有时代特点的最新技术,并掌握新技术的应用、设计与开发的基本方法,形成创新应用新技术的意识。

表1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内容的基础性与时代性

(四)兼顾实践性和理论性,突破课程内容工具化的局限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上,高中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正在从促进学生掌握日常工具使用的工具性课程,转变为兼具实践性和理论性的课程。围绕信息技术学科的核心素养、学科大概念,新课标选择了兼顾实践性与理论性的课程内容,以突破教学中课程内容多为工具软件操作的局限。

在实践性方面:第一,既要强调为学生提供足够的实践性内容,以便能进一步提升学生在基本知识与基本能力方面的水平,也要强调用发展的思维看待实践性内容,即不能简单地停留在仅培养学生掌握办公软件、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工具为代表的实践性内容,而是要与时俱进,发展学生适应新时期需要的实践能力,如设置移动应用设计(网络类)、三维设计与创意(媒体类)和开源硬件项目设计(工程类)的三个选修模块。第二,在所有模块内容标准的描述中,都要强调学生的体验、感知和参与,以使学生能在亲身实践与切身感知过程中获得知识与技能,而非简单的理论学习,使得信息技术课程的内容设置能真正促进学生的核心素养发展。第三,无论是必修模块,还是在选修模块,都提出将所学知识进行实践应用的要求,鼓励学生在数字化环境中的学习与实践,强调基于项目的学习方式,将知识积累、技能培养与思维发展融入到运用数字化工具解决问题和完成项目的过程中。

在理论性方面:首先,根据国际信息技术课程发展的新趋势,大量增加了能促进学生计算思维培养的内容,特别是在必修模块的数据与计算、信息系统与社会和选修模块的数据与数据结构、数据管理与分析、算法初步等内容中着重增加了以数据、计算为基础的内容,引导学生从应用信息技术的视角理解问题、分析问题,进而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其次,除计算思维之外,课程根据确定的信息意识、数字化学习与创新和信息社会责任的核心素养,精心选取了能体现指导学生提升理念认识的理论性知识,强调学生在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生活和未来的发展中,具有相应的理性认识、科学观点和符合法律、法规知识及伦理道德观念。

(五)按内容特性分类规划各模块,提高选修内容的可选择性与适应性

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稿)》的规定,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修Ⅰ和选修Ⅱ三类课程构成。结合新的高考改革方案,信息技术课标按各模块的内容特性,对课程的各个模块进行分类规划,针对高中后不同分流方向的学生,提供恰当的修习内容,以提高课程内容的可选择性和适应性。

信息技术必修课程是全体学生修习的课程,强调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是普通高中学生发展的共同基础;选修Ⅰ课程是根据学生升学需要、个性化发展需要设计的,分为升学考试类课程和个性化发展类课程;选修Ⅱ课程是为满足学生学业发展而设计的自主选修课程,如表2所示。

表2 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内容的分类规划

(六)提倡项目式学习,在项目过程中综合促进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形成

学科核心素养不是简单的知识或技能,而是以学科知识技能为基础,整合了情感、态度或价值观而形成的综合性的、内在的品质或能力,特别是在解决复杂问题过程中更能体现学生的核心素养水平。核心素养培养不等同于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教学,促进学生在课程学习中有效形成学科核心素养,需要按学科特性设计有针对性的方法。

统观信息技术的四个学科核心素养,都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在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中,大致都需要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通过经历思考问题、辨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探索解决方案、评价解决方案、迁移应用等一系列环节,才能逐步促进学生形成四个学科核心素养。信息技术课标从学科的特色出发,倡导以核心素养为导向,以项目整合课堂教学,重构教学组织方式。对于学生而言,课标则是提倡项目式学习,强调学生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综合形成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

基于项目的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引导下发现问题,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开展方案设计、新知学习、实践探索,最终形成作品或完成任务,是具有创新特质的学习活动。项目学习通常要求学习内容来源于现实生活和真实情境中表现出来的各种复杂的真实问题,并建立真实的学习情境,利用情境使枯燥乏味的学科知识产生丰富的附着点和切实的生长点,激活学生的认知和情感,使学生体验问题解决的复杂性、综合性与完整性,项目式学习的学习活动通常要求学生采用一定的技术工具和研究方法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开展项目式学习,信息技术课程有着天然的优势。首先,信息技术课程中的问题就来源于正在发生的事情,很多问题都与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有紧密联系。其次,信息技术课程本身就需要有完整的信息化环境,而信息化的学习环境无论在构建真实的问题情境上,还是在提供研究工具上都能为项目式学习提供支持。再者,完成项目的过程,也是学生应用、改进、创新信息技术的过程,更是提升自己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的过程。

参考文献:

[1] The royal society.Shut down or restart? The way forward for computing in UK schools[EB/OL].http://royalsociety.org/education/policy/computing-in-schools/report/,2012-01-13.

[2]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信息化统计评价”研究组.2012年中国信息化发展指数(Ⅱ)研究报告[EB/OL].http://www.stats.gov.cn/tjshujia/dysj/t20121227_402862650.htm,2012-01-13.

[3] Jeannette M W. Computational thinking[J].Communications of ACM,2006,(3):33-35.

[4] 朱亚宗.论计算思维——计算思维的科学定位、基本原理及创新路径[J].计算机科学,2009,(4):53-55.

[5] 肖广德,高丹阳.计算思维的培养: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新选择[J].现代教育技术,2015,(7):38-43.

[6] 李艺,钟柏昌.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起点、内容与实施[J].中国电化教育,2012,(10):23-27.

作者简介:

肖广德:博士,研究方向为信息技术教育、数字化学习技术与环境(xiaoguangde@163.com)。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新形势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发展取向研究”(项目编号:13YJC880082)的研究成果。

    本文网址:http://www.wzdh123.cn/show.asp?id=1756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更多>>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编辑推荐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