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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农村建设视阈中农村教育公平的保障机制研究》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10/27 19:07:19 人气:93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课题负责人:范松仁 宜春学院、课题编号:11507YB121)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8%,农村中小学生占全国中小学生总数的75%。江西是个农业大省,农村义务教育总量很大,仅从义务教育的小学阶段来看,全省城市小学只有385所,县镇小学为3,866所,而农村小学却有11,006所,从人数来看,城市在校小学生数为361,829人,县镇小学在校生数为1,250,262人,而农村小学在校生数却多达2,250,024人,城市和县镇小学生数加起来还比农村小学在校生数少637,933人。(数据来源:武杰﹒教育公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兼述江西教育的公平发展[J]﹒江西教育科研,2007.12)宜春市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35所,其中初中210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33所),小学1619所,教学点371个,特殊教育学校6所。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学生67.21万人,其中初中学生19.05万人,小学生47.92万人,特殊教育学生2446人。因此,从全国、全省和全市的总体情况来看,义务教育任务艰巨,形势逼人。尤其是农村作为教育资源缺乏而教育任务繁重的区域,更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办好中国义务教育的重点与难点都在农村,中国巨大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并继而成为人才资本的希望也在农村义务教育。
  要发展好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必须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公平问题。近些年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公平因其在宏观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农村教育公平体系失衡等原因造成教育质量下降,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学术界和教育界的关注。尽管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举措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教育公平保障机制的缺陷,农村义务教育中不公平、不均衡现象仍比较突出,极大地抑制了教育的全面发展,也阻碍了新农村的建设步伐。因此,研究教育政策运行的公平机制,建立确保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是从根本上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的关键。研究农村教育公平保障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社会意义。这也正是本课题开展研究的现实背景。
  二、课题研究的主要方法
  课题立项以后,本课题组主要采取以下集中研究方法开展研究:
  1、调查研究法。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咨询,对我省部分农村学校进行走访调查研究,较详细分析其教育现状。
  2、资料研究法。通过文献检索对既有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阅读分析,广泛吸收和借鉴其研究成果,为本课题的研究奠定基础。
  3、对比研究法。就我省农村全局与宜春局部农村在教育公平方面进行对比研究,探索农村教育公平的机制性保障。
  4、总结研究法。及时从课题研究中总结得失,在实践中反思,在反思中实践。对各阶段的研究经验、教训及时总结,对研究中搜集到的材料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得出具有普遍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方法。
  三、课题研究的主要过程
  本课题立项以后,按照研究计划有条不紊的开展研究。主要是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阶段、中期实施阶段以及后期总结阶段,具体采取以下研究步骤:
  1、2007年12月,在申请项目的人员分工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课题组成员的工作分工,制定比较详细的研究提纲,明确各成员的研究任务。
  2、2008年1月,在课题立项前所进行的问题研究及所收集到一些基础性的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文献检索力度,通过学校电子期刊网查阅了较多的有关农村教育的电子期刊,掌握当前对农村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现状,同时认真阅读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文献资料,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情况。
  3、同期,集中梳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以及中西方伦理学思想宝库中关于“公平”的主要观点,尤其是组织课题组对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正义论》进行了系统学习,有针对性的研究了差异公平理论,并较好的应用到论文研究和撰写之中。
  4、2008年2月,加强同类课题横向联系,将本课题研究与其他教师的相关课题研究进行有机结合,特别是与政法学院陈红艳老师主持的2006年度省教育规划重点课题《江西中部崛起战略下的农村教育优先发展政策研究》联手研究,所进行的相关调研数据相互借鉴;
  5、2008年3月,向省教育厅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了农村教育发展的有关情况,走访了少数几个农村中小学,加深了对农村教育公平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为课题研究提供第一手的资料,为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奠定了基础;
  6、2008年4月,组织课题组成员多次就课题研究进行了集中讨论,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农村教育公平具有内在的逻辑关联、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教育宏观不公现象的机制性缺失、我国农村教育体系视野中农村教育微观不公现象的机制性缺陷、教育公平三要素(起点、过程与结果公平)与农村教育公平保障机制的关系密切、性别公平视角与农村教育公平、农村教师素质与农村教育公平、农村经济建设与农村教育公平、城市中心价值与农村教育公平、课程体系设置与农村教育公平、学生差异补偿与农村教育公平等十个方面的论题设计。
  7、2008年5-11月集中研究课题论文的写作思路,积极撰写课题论文,形成有一定理论深度和现实价值的课题论文。已经发表课题论文四篇:《基于农村教师层面的教育公平研究》发表于《教学与管理》(中文核心期刊)2007年第33期,《新农村建设中农村文化生长机制的结构分析》发表于《农业考古》(中文核心期刊)2007年第6期,《新农村建设语境中教育公平研究》发表于《农业考古》(中文核心期刊)2008年第3期,《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若干思考》发表于《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年08期,目前尚有一篇论文确定发表在《教育学术月刊》2009年第1期上。
  8、2008年12月,对课题研究过程和成果进行系统归纳,梳理出课题研究中的成熟观点,小结课题研究中尚需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撰写结题报告,申请课题结题。
  四、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在课题申请立项时,课题组预定研究十个方面的问题,内容涉及到政府财政支持、农村经济建设、城市中心价值、农村教师素质、课程体系设置、学生差异补偿等与农村教育公平的关系研究。针对这些问题,课题组开展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研究工作。
  (一)在研究中,本课题组立足本省本地农村义务教育实际,坚持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回到实践的研究路线,在政策咨询和实地走访的基础上进行理性探讨。结果发现,我省我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从精神培育到物质保障,从政策扶持到内部挖潜,从经费投入到制度保障,从教师数量到教师素质,从学生规模到教育质量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处于公平状态。
   1、从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看教育公平的硬件保障。在咨询中我们了解到,为推进农村教育公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江西省和宜春市两级政府近几年来加大了经费投入,加强了学校建设工作,保障农村教育的办学条件。从宜春市的情况来看,一是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支持力度,2004-2006年,铜鼓县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总投资38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0万元,建设项目学校8所,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6788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1900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4888平方米,2007年6月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经费投入。全市工程规划总资金5569万元,共有2235所中小学校(含教学点)纳入建设规划,65万余中小学生受益。三是完善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建设工程。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列入工程项目,已安排资金1000多万元。四是大力推进新农村卫生进校园工程。2007年丰城市、高安市、上高县、奉新县,2008年樟树市、万载县、铜鼓县、袁州区共8个县(市、区)列入项目工程,每个县(市、区)安排资金85万元用于9所学校新建厕所,修建沼气池、供学校食堂使用燃气等。这些项目的建设和资金的到位,有效的巩固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基础地位,极大地改善农村教育办学条件。
   2、从农民收入增长和农民受教育水平看教育公平的群众基础。一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了他们对教育的关注程度,影响着对教育公平的理性认知,实现农村教育公平需要农民家庭经济收入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农民受教育程度的多少也直接影响着他们对教育的认识。一般来说,受教育比较多的农民对子女的教育越重视,对子女接受公平的教育也就越重视。特别是近些年来,不少农民进城务工,从事不同的行业,而他们也在这些行业所接受的不同程度的教育反过来影响他们对子女教育的选择。图1 2002——2006年农民收入来源变化图(单位:元)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江西省统计年鉴》及江西省统计局相关数据2002-2006年各年。图 2 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龄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 1989-2003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计算得出。图3 2003 年江西农村居民在三大产业中的受教育状况 
文盲半文盲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专及以上
平均受教育年限
第一产业
7.85
48.92
35.3
7.67
0.26
6.23
第二产业
1.29
18.73
51.34
22.16
6.48
8.40
第三产业
1.42
13.57
34.76
32.95
17.3
9.52   资料来源:根据《江西统计年鉴2004 》计算而得出。
  3、从农村中小学校网点布局调整看教育公平的政策保障。宜春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生源数量和分布以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就近方便、确保普及”的原则,调整农村小学网点布局;按照“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适度规模办学”的原则,调整农村初中网点布局。这样做的结果是有效地防止了教育资源的分散,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好人民满意的农村义务教育。
  4、从改善农村教育生态看教育公平的资源保障。宜春市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争取到中央和省配套资金2344万元,落实市、县两级的配套资金1173万元。共安排1632所工程学校,其中安装模式一的学校或教学点717所(个),安装模式二的学校778所,安装模式三的学校137所。加上原已安装的143所农村学校,全市安装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农村学校达1775所,覆盖率达80%,受益学生达50余万人。广大项目学校教师通过应用卫星接收的空中课堂、直播课堂和优秀课件等资源,教学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广大农村中小学生在课堂里打开电视就能观看到全国名师的优质课,学习兴趣得到明显提高。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我市结出了丰硕的果实,让广大农村的孩子都能平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5、从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看教育公平的差异保障。教育公平应该体现为人人都能受教育,个个受到好的教育,尤其是对于外出打工家庭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更引起了课题组的关注。根据宜春市教育局2007年6月进行的宜春市各县(市、区)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调查情况表明,全市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人数总量为147650人,其中6-11岁的孩童为77489人、12-14岁的孩童为45078人,14岁以上的孩童为24995人,小学阶段为101671人,初中阶段为45483人,其中寄宿学生仅为47210人。在宜春市实现“两基”达标之后,当地政府把办好每一所农村学校、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提出了发展寄宿制教育的工作思路,逐步扩大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寄宿生的比例,这方面铜鼓县起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2003年,铜鼓县被列入“全省寄宿制中小学试点县”,2004年6月又被列入“全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目前20多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形成了一校一品,一校一特的办学模式。目前,全市已建成寄宿制学校210所,在建的寄宿制学校105所。这些寄宿制学校,覆盖了全市近70%的农村学生,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从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看教育公平的质量保障。截止2006年底,江西省有农村小学教职工数为147308人,农村初中教师数为63494人。多年来,我省大力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
  比如,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省 99个县(市、区)实行了教师工资县级财政统一发放,连续四年实现教师工资不拖欠。从2002年起,宜春各县(市、区)全部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上收到县集中管理,由县(市、区)财政“统筹统发”。到2007年底,全市统发在编和离退休教职工工资人数已达到64832人(其中乡镇教师47338人),年统发工资金额99110万元,人均月统发金额1274元。
  又如,采取措施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2006年,我省启动了“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初中正职校长省级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和推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初中正职校长培训工作,全年共培训省级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2000名,培训市、县级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46584名,完成农村初中正职校长省级培训400名。宜春市按照“稳定、充实、提高”的原则,通过“三个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多渠道开展师资培训,市本级每年培训农村初中校长200余人,进一步均衡了教育资源配置。
   再如,充实农村教师队伍,多渠道开展师资培训。自2003年以来,宜春全市共招聘优秀大中专毕业生3000人充实到教学尤其是农村教学第一线,改善教师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为教育事业增添了活力。宜春市在全省率先提出施行“三个定向”(即定向招生、定向培养、毕业时按一定比例择优定向就业)的模式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 2005年招生43名,2006年招生93名,2007招生213名。
  7、从教师互动交流机制看教育公平的制度保障。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宜春市从2006年开始在全市开展了城乡教师互动活动。下发了《宜春市教育局关于城市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确立了城乡教师交流的机制。丰城市2007年就派出22名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选派61名农村薄弱学校的青年教师到城区学校“拜师学艺”。宜丰县近两年安排了32名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同时还组织优秀教师,采用“上示范课、培训讲座”等形式送教下乡。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送教下乡、城乡互动的支教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各地还采取“请进来”的方法,聘请省内外专家讲学,培养教师。今年铜鼓县邀请北京市的4位小学特级教师前来讲学,全市1000多名小学教师参加了观摩研讨。
  (二)从上述分析来看,全省全市的农村教育近几年取得了一定成效,城乡教育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但是,就全省而言,农村教育资源、教育质量、教育生态以及教育理念等方面仍然存在比较突出的不公平问题,主要表现在:
  1、长期以来所形成的经费投入机制尚需进一步改善。长期以来,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对教育的投入都严重不足。根据教育部财务司《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1995年全国普通小学生均经费265.78元,而农村小学生均经费只有 219.31元;当年全国普通初中生均经费 492.04元,而农村初中生均经费仅为 392.59元。到 1998年,农村小学生均经费305.62元,比全国小学生均经费仍低 65.17 元;当年农村初中生均经费 478.25元,比全国初中生均经费低 132.4元。1999年在全国教育经费支出中,义务教育经费所占的比重是 56.2%;在国家 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中,义务教育经费所占比重为57.4%;而作为非义务教育的高等教育,却由政府负担了70%以上的经费;2001年大学生人均国家拨付经费近 9000元,而小学生人均国家拨付经费只有 530元左右。近几年虽然有较大改善,但仍满足不了广大农村学生对高质量农村义务教育的需求。江西全省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宜春又以农业经济为主,欠发达的经济基础直接影响着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也直接制约着教育公平的保障。
  2、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发展不够均衡。由于城市化进程速度很快、教育经费投入相对不足等诸多因素,城区中小学大班额现象较为普遍;农村学校则班额不足,规模萎缩,甚至出现农村学校资源闲置的现象。根据宜春市教育局2007年6月进行的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户籍学生县城聚集情况调查表明,全市农村户籍学生聚集县城读书的有34994人,其中 6-11岁为17782人,12-14岁为15609人,小学阶段为81939人,平均班额为56.3,初中阶段为19633人,平均班额为57.6。这就使得原本不均衡的教育生源变得更加不均衡。
  3、部分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仍然较差。课题组实地走访了部分农村中小学,发现学生食宿条件较差,生活设施不配套;校舍建设也不配套,有的学校还存在无围墙、校门和值班室等“三无”现象。看后着实叫人揪心。
  4、农村教师的队伍状况、生活待遇和教育质量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第一,农村教师编制内数量不足,而农村代课教师偏多。目前农村普遍存在教师队伍形式上超编,实际上缺人的问题。比如,宜春市袁州区洪江乡现有小学生669人,有教师60人,生师比为11.15:1,如按省定23.5:1的编制标准计算,超编31人。造成该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农村教师编制政策是在农村税费改革的背景下出台的,当时的农村中小学的教师工资由乡镇财政支付,由于乡镇财力薄弱,仅从减轻农民负担这一经济目标出发,制定了这项不符合农村教育实际的编制标准,而且我省农村小学编制标准高出国家标准0.5个百分点。
  与正式编制教师少相反的是农村代课教师多。据统计,2006年全省有代课教师10019人,其中小学8053人,大部分在农村。赣州市于都县县镇以下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4489人,虽然近五年全县增加了合格学历教师2400多名,但仍有代课教师1697名,农村初中有近4%的任课教师是代课教师,农村小学则有1/3是代课教师,教学点有一半以上由代课教师任教。
  第二,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农村教师平均年龄大,知识老化,观念陈旧,难以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影响和制约农村教育的质量。主要表现为三:一是学历层次偏低。2006年我省农村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7.51%、93.44%,农村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占39.54%(2005年全国平均为48.76%),农村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29.13%(2005年全国平均为29.03%),农村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0.83%。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需要。
  二是学科结构不合理。全省农村小学专任教师中,语文、数学两科教师占总数的89.54%;而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劳动等六个学科教师只占教师总数的4.15%。农村初中专任教师中,语文、数学两科教师占总数的40.01%;信息技术、音乐、美术教师只占教师总数的4.76%。调研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农村小学都无法开设英语和计算机课程,即使开了,任课教师也是其它学科教师兼任。
  三是年龄普遍老化。全省农村小学教师中41—45岁的占总数的12.6%,46—50岁的占总数的18.8%,51岁以上的占总数的25.7%。农村小学教师中45岁以上的占总数的44.5%,农村初中教师中45岁以上的占12.85%,以每5年为一段,随着年龄段减小,教师数量呈递减态势,队伍青黄不接。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各县、区民办教师转编后大都在农村小学任教,这批教师的年龄都偏大;二是农村中小学大多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刚从学校毕业的大学生不愿去。三是有些县限于财政困难,几年没有补充年轻教师。四是农村中小学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了改善生存条件,大量向城市流动。
  四是农村学校教师高、中级职称结构比例偏低。农村学校高、中级职称结构比例远远低于城市学校,许多教师即使评上了高、中级职称,但由于职数有限,评上不能聘上的现象较为普遍,挫伤了一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据咨询,乐平县民山中学,中学高级教师有14人,只有8人受聘,6人未聘;中学一级教师有43人,24人受聘,19人未聘。乐平后港中心小学,有小学高级教师151人,其中未聘的有70人。
  第三,农村教师队伍管理不顺。农村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尚未完全落实,一些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没有教师调配权,难以在区域范围内实现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校长负责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景德镇市的农村中学校长仍由县(市、区)委任命,农村小学、中学副校长由县(市、区)委宣传部任命。
  第四,农村教师待遇低、负担重,队伍不稳定。农村学校教师特别是教学点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工资待遇低。据咨询,九江市区8年教龄小学教师月工资有1524元,县城8年教龄小学教师月工资是1054元,农村学校教龄8年的小学教师月工资只有750元,村小教师月工资只有700元。赣州兴国县农村中小学,2001年参加工作的本科毕业生月工资830元、专科毕业生月工资742元,2006年参加工作的本科毕业生月工资665元、专科毕业生月工资624元,实行“一费制”后,农村教师除工资外基本没有其他收入。教师津补贴与公务员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在农村学校,教师的待遇有待进一步提高。
  教师医疗费按照规定由财政、单位和个人分担。但由于学校经费紧张,无力承担单位应支付的费用。各种摊派现象时有发生,农村中小学教师还要负担防洪保安、残疾人基金、义务兵、大病医保、失业保险、医药保险和各种捐款等政策性收费,一些地方还要求教师参加建桥修路集资,每位教师每年支付1000元左右。
  由于教师数量不足,生师比大,农村学校班额普遍在50-70人之间。有的村小及教学点班额虽然不大,但要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许多教师不得不承担多个班、多个学科的教学任务,工作负担很重。在农村小学,一般中心完小教师周课时是16节,村小是20多节,而教学点包班教学教师课时达30多节,长期超负荷的工作量,透支了教师的健康。
  第五,农村教师培训经费紧缺。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要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经费中专项列支”,但目前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投入机制,县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证发放教师工资,学校又无力承担此费用,教师培训经费基本没有。同时,学校人员紧缺,难以安排教师外出进修培训。
  因此,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现状仍不容乐观。这些问题又客观地损害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了严重的职业懈怠,挫伤了教师的职业理想,降低了农村教育在教师心目中的应有地位。而所有这一切都极不利于农村教育公平的实现,也对新农村建设带来许多障碍。
  五、课题研究的主要结论
  通过对我省我市农村教育状况的咨询和走访,结合教育公平理论的理性分析,课题组认为,当前,我省农村教育公平问题有很大改善,政府、社会、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公平思想开始逐步深入人心,农村教育正朝着健康科学公平轨道发展。但是,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任务仍然很繁重,农村教育现状仍然不容乐观,农村教育不公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建设富饶江西、美丽江西,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奋斗目标,离不开江西新农村、小康农村、和谐农村的建设,实现实力宜春、活力宜春和魅力宜春的奋斗目标离不开宜春新农村的建设,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农村教育的振兴,振兴农村教育必须推进农村教育公平。推进农村教育公平需要各级政府和广大教师以科学的公平理论为支撑,坚定的朝着公平轨道大踏步迈进,走出教育公平的理论误区;需要从政府责任、经费投入、资源配置、教育补偿、质量保障、社会监督等外在硬件和物质方面探讨农村教育公平的保障问题,构建一套比较完备的机制保障体系;需要从农村教师的职业态度、素质能力、师生关系、教育方式等方面阐述与农村教育公平的关系,建立内在的保障体系。可以说,没有这几个方面问题的解决就没有真正的农村教育公平。
  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公平的政策建议
  1、完善政府责任机制,各级政府职责共担。在办学的管理职责上是以县为主,但在办学经费投入上则是以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为主。而在这个管理体系当中,又还有不同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问题。因此,要依法明确中央和地方之间、人大和政府之间、教育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之间在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方面的工作分工,把各级政府的具体职责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哪级政府该完成的职责就应该由哪级政府来完成,不应让老百姓过多的承担教育成本,为政府买单。
  2、完善经费投入机制,推进公共财政保障。国家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该机制从2006年开始实施,2010年全面推进,目前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推行这个经费保障机制的过程中,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确保2010年左右实现财政性教育投入占GDP比例4%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经费总量不足的突出问题。二是严格履行经费投入相关职责。三是积极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设立专项资金和义务教育基金,发行教育彩票。
  3、完善资源配置机制,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一是办学条件的均衡,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拨款制度,通过均衡拨付城乡义务教育生均经费,促进办学条件的均衡化;在硬件投入和校舍建设方面也要实现均衡化,防止出现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马太效应。二是教师资源的均衡,要形成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做好教师由城镇向农村、由强校向薄弱校、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的交流与流动,促进教师均衡配置。三是学生资源的均衡,政府应该出台措施,继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完成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近入学和学有所成的教育职责。四是教育资源共享,在大型劳动技术教育设施方面可以多校共享,减少校均成本,提高利用率。同时加快推进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完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功能,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共享,带动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化的提升。
  4、完善质量保障机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一是制定科学的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标准。二是树立科学的农村义务教育质量观念。三是要建立完善的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机构。四是要实施全面的质量监控。
  5、完善教育补偿机制,推进城市反哺农村。一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成本补偿制度,由城市拿出特定资金或专项资金,作为对农村地区的教育补偿,以增加农村的教育投人。此外,中央还可以在城市征收教育税,用于补偿农村的教育成本。二是完善农村落后地区教育援助制度,开展对口支援、组织集中培训、减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费用,在教育投资方式、教育管理政策、课程政策、教师政策以及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对农村地区予以长期、足够的倾斜。
  6、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确保政策有序进行。一是建立教育督导和监管机构,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重要依据和对县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教育公平问题的预警、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强化教育公平的法律监督,四是强化教育公平的社会监督,五是强化教育公平的媒体监督。
  7、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完善收入分配机制。结合中小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确保中小学教师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建议省政府出台农村山区教师津贴的政策,对在农村边远山区任教的教师实行教师津贴制度,对较边远、边远和最边远农村学校的教师,每月的补贴分别为50元、100元、150元。
  8、理顺教师管理体制,凸显教师主体地位。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切实把“以县为主”的教育人事管理体制落到实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负责中小学教师录用、调动、使用、职称评聘、队伍管理和校长选拔、使用及管理工作。省政府要加强督查,确保地方政府依法治教。同时加强部门协调,齐抓共管,建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联合成立“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厅际协调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管理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9、端正教师职业态度,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教师职业态度的优劣将直接影响教育公平的实现程度进而影响教育教学的质量。教育公平的实现首先需要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热爱教育,钟爱学校,珍爱岗位,关爱学生,对教育全心全意的付出,对学生无微不至的关怀,这样才能为教育公平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
  10、提升教师素质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农村教师要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改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增强教学能力。在课堂设计中既注重学生的智力开发,又关注学生的情感教育,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在教学中真正实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理论与实践、知识与人生的统一,充分发挥学科知识全面育人的作用。
  11、创新师生关系理念,实现教育公平理想。在学生眼里,教师就是公平的代表,是公平的化身。然而,在教学过程中,不少教师在平等对待学生方面却出现不少问题,存在许多不公平现象,这是教师对学生的认知偏见和师生关系的严重变异,不仅使学生在心理上受到伤害,而且给教师本身的声誉和工作也会带来极大的损害,更为要紧的是会使得“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教育公平理想最终化为泡影。为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对待学生必须一视同仁,在教育和评价学生的态度和行为上主持正义,平等、无私、不偏袒,不论所教学生的性别、相貌、能力、天赋、经济条件和家庭背景等差别,满腔热情地关注每一个学生,冷静而理智地处理学生的一切,克服种种偏见并消除因偏见而导致的各种歧视,让所有地学生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和均等的教育机会。
  12、转变教育教学方式,尊重差异公平原则。要在教育中体现“差异的教育公平原则”,一是实行差异补偿。对于弱势学生群体,教师应该视如己出,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交流和帮助,在课堂教学目标设置上,多考虑他们的理解能力,适当给以倾斜;在学生评价上,多从他们原有的基础出发,不求全责备,多鼓励他们,只有给弱学生以合理补偿的机会,才能使他们享受到真正的公平。当然这里并不是取消对优秀学生的教育与培养。二是推行因材施教。教师要在教学实践中要充分认识学生的个性,充分尊重学生发展的多样性,因材施教,在原则范围内允许学生发表不同的看法,允许学生有不同的爱好和习惯。让每一个学生都按自己特有的成长轨迹来发展,突出个体性,承认差异性,给每个学生提供不同的教育,让每个学生都具有的那些各不相同的智慧、情感和性格都表现出来,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教育的公平性。
  七、课题成果的主要价值
  1、主要特色:
  本课题立足江西全省和宜春局部农村义务教育实际,面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未来,以教育伦理学为研究视点,着重探讨农村义务教育公平的保障机制问题。
  从研究大方向来看,本课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当前政府、学校和社会共同的关心的教育问题进行研究,把握住了社会群体的共同兴奋点,具有更广泛的社会理解面和社会认可度。
  从研究关注点来看,本课题选择作为农村社会公平重要基础的农村义务教育公平为研究对象,探讨农村义务教育公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使研究更具现实意义,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趋势。
  从研究的视角来看,本课题从分析农村义务教育公平的机制性障碍入手,试图寻求解决机制性障碍的突破口,抓住了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公平问题的关键环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2、成果效益:
  本课题选择教育公平视角讨论农村义务教育问题,从理论上来看,是对教育伦理的基本理论的运用和完善,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教育发展理论的有益探索,也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农村义务教育公平的内在有机关联性,发展了系统科学在教育公平体系中的运用成果;
  从实践上来说,本课题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通过本课题的系统研究为江西新农村义务教育公平的有效实施提供保障机制实证方面的参考,梳理出如何从经费投入、质量促进、外在监督等客观因素与教师素质、教学理念、教育方式等主观因素两个层面完善教育公平的保障,有利于推进江西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3、突破和创新:
  本课题比较系统的探讨了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公平的机制保障问题,比较全面地概括了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公平保障的主要范畴,认为保障不仅仅有物质层面、制度层面的保障,还有人的素质和精神层面的保障,这样就突破了过去只重视从外在条件、利益分配及制度设计等单一向度探讨教育公平保障的局限性。同时从务实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如何保障教育公平的机制设想,避免了单一的理论研究倾向,具有较强的实践价值。
  八、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1、由于所掌握的材料以及所能接触的研究对象仍然很有限,特别是因为课题组的理论功底还不够扎实等原因,对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农村义务教育公平的内在逻辑关联、教育公平三要素与农村义务教育公平保障机制的关系、城市中心价值与农村义务教育公平等理论性较强的问题缺乏深入探讨,需要爱以后的研究中继续深化和完善。
  2、由于研究经费的限制,本课题组只通过政策咨询、个别访谈和调阅相关数据来对江西农村义务教育公平问题进行研究,涉及面还有较大的局限性,代表性还不够强。这方面需要在以后的深入研究继续加强。
  3、本次研究只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平问题进行了相关探究,对于农村继续教育问题尚未涉及,而作为完整的农村教育公平研究的一个部分,农村继续教育公平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1、在研究过程中,部分成员因各种原因不能或未能参加课题实质性工作。为了保证课题的顺利进行,课题负责人重新对课题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以后的成员积极参加了实质性的课题设计、调研活动及论文写作,为课题研究做出了积极贡献。
  2、课题总结报告中所涉及的相关数据来自江西省教育厅和宜春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尚未公开的内部资料,只是作研究参考之用,不宜用于公开发表。
  3、课题咨询和实地走访期间,因各种因素未能将实物实景和现场咨询照片拍下来,使课题研究的说服力受到影响。
  十、本课题的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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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刘斌、张兆刚、霍功.中国三农问题报告[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4
  [4] 教育公平与学校选择制度[M],翁文艳,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3.1
  [5] 毕泗生.中国农业农村农民前沿问题报告[M],人民日报出版社,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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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谢维和.我国教师培养模式的制度改革-兼评当前高等师范院校的改革与转型[N].中国教育报.2002-03-02
  [9]宋月萍、谭琳.论我国基础教育的性别公平[J].妇女研究论丛.2004.2
  [10]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
  [11] 杨东平,中国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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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周坚﹒夯实教育公平的义务[J]﹒中国人大,2007,(7)
  [15] 李立生﹒关于构建教育公平保障机制的若干思考[J]﹒ 世纪桥,2007,(1)
  [16] 叶怀凡﹒构建农村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思考[J] ﹒中国农村教育,2007,(1-2)
  [17] 田慧生,曾天山,杨润勇﹒以制度设计和体制创新保障教育公平[J]﹒人民教育,2007,(1)
  [18] 张传龄,陈爱华﹒加强制度建设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由之路[J]﹒社会科学论坛,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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